1.承擔省內鎢與稀土等有色金屬礦產品抽檢工作; 2.受托承擔鎢與稀土等有色金屬礦產品委托檢驗、地質實驗測試、環境監測與檢驗及分析檢測技術培訓工作; 3.開展有色金屬領域內科學技術研究、開發和推廣工作,承擔國家和省部級有色金屬領域內重點攻關項目; 4.對檢測技術方法進行研究,為國家、地方和行業標準的起草和修訂提供技術支持。